重庆海绵城市建成达标面积达470平方公里
建设海绵城市,是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11月1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 自2015年以来,我市在两江新区悦来新城(国家级试点)及万州区、璧山区、秀山县(市级试点)率先开展了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海绵城市建设在我市快速推进。截至目前,全市海绵城市建成达标面积达到47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约27%。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
在重庆,如何评价海绵城市试点项目的建设效果?记者了解到, 为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量化评分,市住房城乡建委前不久发布实施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细则》《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标准》(以下简称《细则》《标准》)及操作指南,在全国率先构建了“区域+项目”点面结合的地方性评价体系。
按照《细则》,重庆每年都要对区县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进行评价,量化评分内容包括体制机制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建设实施效果等方面。《标准》及操作指南则进一步细化对建筑与小区、工业厂区、道路与广场、城市公园四类新建项目,在控制项全部满足的基础上,对场地与环境、LID(即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现场实施情况以及创新内容进行量化评分。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看来,《标准》对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文件进行归纳提炼,既是对建设效果的事后评价,也是对设计、施工的事前事中指导,不仅为建设明确了导向,也为评估提供了依据,更打通了建设全流程闭合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市住房城乡建委表示,接下来,我市将以海绵城市统筹城市水环境建设,通过管网建设逐步打通城市“毛细血管”,以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城市“主动脉”,构建山地海绵“脉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力争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指标要求。【来源:重庆日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