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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建成区面积276平方公里
10月29日,深圳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深圳市建成符合海绵城市理念的项目2888个,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建成区面积276平方公里、占全市建成区面积的28.3%,超额完成国家2020年要求的任务目标。
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被誉为“智慧型”典范
2016年,深圳以光明区凤凰城为试点区域成功入选了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自试点以来,深圳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被住建部誉为“智慧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典范。
在全市1997平方公里土地上,55%以上被划定为非城市建设用地予以保护,有1090个城市公园在城中星罗棋布,划定河道蓝线229.6平方公里,确立了深圳“城在绿中、绿在城中”的海绵城市生态格局。
经过5年的建设,凤凰城试点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2%,相比于“传统开发建设模式”45%左右的控制率,有大幅度提升;通过“绿色+灰色”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区域内6个内涝点全部消除;率先实现“厂网一体化”运营,污水进水浓度和处理水量实现双提升;通过建设鹅颈水、东坑水生态湿地,开展暗涵复明,水面率由试点前的4.5%提升到5.4%。
推动海绵城市区域系统化达标
根据报告,“十四五”期间,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将围绕水城融合的目标要求,重点推进片区达标。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60%以上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同时,结合光明科学城、深圳湾总部基地、香蜜湖片区等重点开发片区建设,高标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打造具有高显示度、系统性较强的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将海绵城市与“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等多项重大行动融合实施,在项目建设中全面“+海绵”;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评选,“十四五”期末推出一批海绵城市精品项目。【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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